检校合作,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高校教学资源优势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力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大足加快建成富足美丽幸福之地,4月16日,区人民检察院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定。该决定为加强检察机关和职业学院的战略合作提供了契机,为检校协力,在资源保护、污染防治、食药安全等方面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指明了方向。去年底以来,区检察院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围绕“检校合作”开展了紧密对接、积极筹备。
据了解,此次合作为期五年,双方将在建立互信默契的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上,携手拓展检察机关与高校共建发展的新模式,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法治教育等领域,开展一系列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此次合作项目主要集中在信息共享、交流互聘、专业支持、人员培训、理论研究和联合宣传等六个方面,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助互利、共建共赢。
合作期间,检察机关将依托实务经验和案件资源,支持学院加强法治安全教育,并为优秀师生提供实践渠道,将聘任学院老师兼任公益诉讼联络员参与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案件质效提升;学院将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检测和专家咨询等技术支持,并将聘任检察干警兼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为学校管理、学生教育、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意见和检察服务;双方还将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实现科研理论与检察监督的深度融合,围绕维护公共利益联合开展宣传,推动法治精神和环保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权表示,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是双方合作共建的良好开端,对于增强公益保护合力,培育公益诉讼人才,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丰富学生社会实践等方面,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